講道重溫

2024年5月26日 上帝的兒女(羅8:12-17)
馬敏軒傳道

各位弟兄姊妹!早晨!願恩惠平安從天父上帝,並主耶穌基督,歸與大眾及聖會!誠心所願!在分享信息前,我想問大家,你是「上帝的兒女」嗎?若是,請舉手。同工、執事和組長們!若發現有人無舉手,請留意及跟進!若我再問,你認為你現在的表現,符合「上帝兒女」表現的?請舉手。究竟我們要有怎樣的表現,才符合「上帝兒女」的身份呢?為何在我們的生命和生活上,要有這種表現是那麼困難呢?我們可以怎樣勝過這些困難呢?
 
讓我們從《羅馬書》第8章第12至17節中,一起找尋答案。請與我一齊讀出經文:「12 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而活。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,必定會死;若靠著聖靈把身體的惡行處死,就必存活。14 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。15 你們所領受的不是奴僕的靈,仍舊害怕;所領受的是兒子名分的靈,因此我們呼叫:『阿爸,父!』16 聖靈自己與我們的靈一同見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。17 若是兒女,就是後嗣,是上帝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衪一同受苦,是要我們和衪一同得榮耀。」
 
在經文開始時,使徒保羅就稱呼其說話的對象:『弟兄們』,即今日的[弟兄姊妹]。當一封信,正在閱讀時,保羅突然稱呼收信人,目的是要對方,留心將要說的內容。其後,他用『這樣看來』是表示,以下內容是要總結上文,即《羅馬書》第8章第1至11節的信息。這記在第12節下半節至第13節中:「我們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而活。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,必定會死;若靠著聖靈把身體的惡行處死,就必存活。」讓我們先看第一句:「我們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而活。」這句在《呂振中譯本》中翻譯比較清楚:「那麼我們便是欠債的了,卻不是欠肉體的債、去順著肉體活的。」
 
保羅在此用『欠債』,來比喻人的罪㣱。人犯罪的後果如『欠債』般,要向債主償還債務。但他卻糾正這些[弟兄姊妹],表示其『欠債』對象不是肉體。雖經文沒有言明,但卻暗示信徒『欠債』的對象,是主耶穌基督。因主在十架上,為我們一次過還清所有罪債,故我們不再需要過順從肉體的生活。相反,因得著這份救恩,我們應以行動作回應,就是以上帝為我們生命的首位,每日為主而活。
 
保羅除了讓我們瞭解,我們『欠債』的對象是上帝。他也在第13節,用兩個條件句式,分別是「若......,必定......」及「若......,就必...... 」,來指出兩個相對的事實,並帶來不同的結局。根據經文內容有以下圖表,來比較兩種生活,分別是[屬肉體嘅生活]及[屬聖靈嘅生活]。因這兩種生活所順從或依靠的對象不同,帶來兩種截然不同的後果。若選擇『順從肉體』,或解作 [追求滿足肉體]。那什麼是 [追求滿足肉體] 呢?即你所想,所作的決定,並你的時間安排,都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為滿足自己。滿足自己的什麼呢?如身體需要、享受及慾念等。因這些追求的目標,與未信的人無分別,故這信徒的生命和生活,就未能表現出「上帝兒女」的身份。但最嚴重的,是『順從肉體』、[追求滿足肉體] 的結局是死亡 ――― 永遠的死亡。
 
聽到這裏,你可能會反問:「不是『口裏承認,心裏相信,就必得救』嗎?」又會問:「不是『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不是靠行為』嗎?」的確我們得救,是靠基督的恩典,不是我們賺取的,且因為我們是心裏相信。但這信不是只說不做,而是表裏如一。即當決志相信後,我們的行為和生活,要反映出我們的相信。所以,《雅各書》第2章第22同26節說:「信心是與他的行為相輔並行,而且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以成全的。所以,......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。」因此,沒有行為表現的信,不是真正的信。情形就像一對夫妻,丈夫說他愛太太,但他的表現,卻是與那些未結婚、沒有拍拖的人無分別,竟繼續追求和約會其他女性。這樣,雖然這人在名義上疋法例上,已經結了婚;但實際上,他的行為不符合作為丈夫的表現。我們可以想像,若這人不改變,他的婚姻將有何結局。同樣,若我們所追求和思想的,與未信時沒有分別,那我們就不合乎作為上帝兒女的身份。這反映我們的信如何呢?將來見主面時,會有何結局呢?
 
所以,在第13節的下半節,即在這圖表的另一部份中,保羅向我們述說另一種生活,就是[屬聖靈的生活]。這生活的模式,是時刻依靠聖靈而行。其消極的方法,是『順從肉體』。即當試探或誘惑來臨時,你能依靠聖靈去抵擋,而不犯罪。而積極的層面,是靠聖靈『把身體的惡行處死』。『處死』在《舊和合本》中譯作『治死』,即像死了似的,無對罪反應;對過去常作的,現在完全不做;過去不能沒有的,現已戒掉。情形就像過去我喜歡吃零食,如糖、朱古力及薯片等。但因健康的原故,我已多年沒有食,或盡量不吃。當我上一間堂會事奉時,每年暑假,我們一起舉辦營會。試想像廿多、卅位年青人,一起玩耍及溝通時,一定不會少的,就是吃零食。在營會中,6時已進食晚饗;其後就是玩耍,直至零晨兩、三點才睡覺。因此,他們一早預備很多零食一齊分享。大家一起傳零食,你食了以後,傳給下一個,一直傳,直至食完為止。但他們慢慢發覺,我只有傳,不會食。即使全程幾小時,都是一樣。自此,我就聲名大噪,他們十分放心,把零食托付給我。因他們知道,即使無其他人在場,我都不會食。因零食對於我來說,就像死了似的,一些吸引力也沒有,引誘不到我。這裏所說的依靠聖靈的人,對於『身體的惡行』,就像已經『治死』或『處死』一樣,一些反應也沒有。故能勝過影響「上帝兒女」表現的事,就是不『順從肉體』,不 [追求滿足肉體] 的生活。且時刻依靠聖靈,過[屬聖靈的生活],為上帝而活。這樣,其最終的結局,就是存活――― 有永遠的生命。
 
這兩種生活:[屬靈]和[屬肉體]的選擇,反映出兩種不同的人生觀,並兩種不同身份的認知。請大家與我一起讀第14至15節:「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。你們所領受的不是奴僕的靈,仍舊害怕;所領受的是兒子名分的靈,因此我們呼叫:『阿爸,父!』」這裏指兩個不同的身份,分別是『奴僕』及『兒子』。『奴僕』,或稱為奴隸,對我們來說會比較陌生。但在古代,因戰爭的影響,那怕你是皇親國戚,或才高八斗,只要你是戰敗的一方。你就好可能成為他人的奴隸。大約主前63年,羅馬帝國將軍龐培,征服猶太地區,俘虜不少猶太人到羅馬人,成為『奴僕』。這些奴隸終日活在主人的暴力和虐待下。他們的心情,就像經文所說的害怕。相信當時《羅馬書》的收信人當中,有不少是這些猶太人的子孫。故他們十分理解,什麼是『奴僕』。對外邦人來說,其『奴僕』的概念,還有來自宗教。因其在歸入基督名下前,原是信奉希羅宗教。在希臘神話中,眾神看人類就如『奴僕』般,供其奴役和使用。因此,外邦人過去對神明的看法,就像『奴僕』待主人一樣,活在恐懼中。他們懼怕其一不小心,會得罪某神明而不自知。
 
與『奴僕』相對應的身份,是『兒子』。在經文中的『兒子名分』,可翻譯作[收養]。[收養]的意思,是指一個原本無血緣關係的人,因著[收養]這行動,成為某人的『兒子』,而被視為這家族中的成員,使其與這家族之間,成為有關係的人。這『兒子』的關係,不但在法律上,甚至在繼承權上。在當時羅馬帝國,一些社會上的名流,為延續其家族的地位和成功,會透過[收養]一些地位較低,但有能力的人,成為其家族的繼承人,希望可以延續其家族利益。其中一個出名的例子,是大約在主後50年,當時羅馬帝國皇帝革老丟[收養]了尼祿作其『兒子』。而尼祿在主後54年,亦成為羅馬帝國的皇帝。
 
雖然我們只是上帝所[收養]的,但我們卻可以稱上帝為『阿爸,父!』。『阿爸』是亞蘭文的父親,就像今日的小朋友,稱呼 [爹啲] 一樣,是一個親暱的稱呼;而『父』則來自希臘文。這裏使用兩種語言來稱呼,表示加重語氣,並加深聽眾的印象。對猶太人來說,他們的觀念只有敬畏上帝,故不敢直接呼叫上帝的名,只叫上主。所以,他們與上帝的關係,是非常遙遠。能稱呼上帝為『阿爸,父!』,是他們不能夠想像的。而對外邦人來說,都是一樣。因著他們舊有的宗教觀念,並對神明的理解。使他們對稱呼上帝為『父』,需要心理上的突破。但這卻是一個「上帝兒女」的表現,就是{認清自己與上帝的關係}。
 
這個「上帝兒女」的身份,於經文的第16至17節,有進一步的解說:「聖靈自己與我們的靈一同見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。若是兒女,就是後嗣,是上帝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,是要我們和祂一同得榮耀。」這裏更清楚及進一步圯述說,這作為「上帝兒女」和[收養]的關係。不但在父親與仔女的關係上,更是作為『後嗣』。是誰的『後嗣』?上帝的『後嗣』。怎樣的『後嗣』呢?是「和基督同作『後嗣』」。但怎樣證明我們有這個「上帝兒女」和『後嗣』的身份呢?第16節話:『聖靈自己與我們的靈』作見證,使我們有資格成為「上帝兒女」,成為『後嗣』。我們知道『後嗣』的意思,是指當事人,除了是兒女之外,更有繼承權。即當父母死後,能夠繼承父母的遺產。但上帝不會死,那我們作為「上帝的兒女」和『後嗣』,且是「和基督同作『後嗣』」的,我們其實繼承什麼呢?答案在經文第17節中的最後一句:「我們和祂一同得榮耀。」若要知道這裏『榮耀』的意思,就要參考下文,即第8章第18至30節,當中包括:如自由和救贖等,詳情各位可以聽黃宣教師在上星期的講道。
 
但若要得著這份『榮耀』,是有一個條件。就是「我們和祂一同得榮耀」前的一句:「我們和祂一同受苦」。這裏的「和祂一同得榮耀」及「和祂一同受苦」,當中的「和祂一同」,有像祂一樣的意思。即我們作為「上帝的兒女」,在世上時,要像基督一樣的『受苦』。首先,《約翰福音》第16章第33節告訴我們,相信基督的人要『受苦』,是一個事實。這樣的『受苦』,可分為兩類,分別是《馬太福音》第5章第11至12節,所講的[迫害];是為堅持信仰,為主而『受苦』。另一種,是《希伯來書》第12章第10至11節。這裏說上帝使我們『受苦』,是為 [鍛鍊] 及 [管家] 我們,使我們成為[聖潔],能夠結出生命的果子。所以,第二個「上帝兒女」的表現,就是{與基督一同受苦}。
 
除{與基督一同受苦},是「上帝兒女」的表現外,還有另一個「上帝兒女」的表現。就是{被上帝的靈引導}。經文第14節:「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。」這裏『引導』的意思,可以分為三方面。分別是 [心意更新]。《羅馬書》第12章第2節,讓我們知道,當我們被上帝的靈『引導』,我們的心意,是會更新而變化,使我們的生命,更像基督。還有,《哥林多前書》第12章第3節,指出被上帝的靈『引導』的,只會更愛主。最後,《以賽亞書》第30章第20至21節,告訴我們,上帝的靈會帶我們,行一條正確的路。
 
最後,讓我們作一個總結。「上帝兒女」的表現,在我們自己怎樣『認知與上帝的關係』,這包括我們是 [被上帝收養] 及 [與基督同作後嗣] 。還有,我們在生活和生命上,是『與基督一同受苦』,也可理解為『像基督般受苦』。這『受苦』可以是 [因信仰而被迫害] ,或使我們的生命得以 [成聖] ,結出生命的果子。最後,在『被上帝的靈引導』中,這『引導』使我們: [心意更新而變化] 、 [更愛主] 及 [行在正路中]。但若我們『順從肉體活著』,即 [追求滿足肉體的生活],就會影響我們作為「上帝兒女」的表現。我們惟有過『靠著聖靈的生活』,就是 [不順從肉體] 及 [將身體嘅惡行處死] ,我們才可活出「上帝兒女」的表現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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